经过十多次的重装系统,可以说在LINUX上小有成就了。但是忍受不了Ubuntu的默认分辨率,fedora的桌面特效,最后还是换回了XP,反正我的XP是正版,大毛病基本没有,小毛病是系统就有。
P.S. 古墓还有一关就通了,耍了半年了。
又一个P.S. 用LINUX的时候觉得很牛。研究出来一个东东,确实有很大的满足感,但是却费了我很多的时间。上星期跟个在电脑城工作的朋友聊天,说起到了,现在开始学编程,可不可能成为高手,既然不是高手,何苦去浪费时间。同理。
我耍电脑,or电脑耍我。
LINUX啊,真是个伟大的系统,可惜对我不怎么的好。